具體怎樣才算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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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體怎樣才算勞動關係?

具體怎樣才算勞動關係?

構成勞動關係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主體

指參加勞動法律關係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作為勞動關係主體的勞動者,外國人、無國籍人要成為我國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必須符合我國《勞動法》關於勞動能力的規定。作為勞動關係主體的用人單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二)客體

指勞動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主要包括物和行為。物是指能夠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可以為人類所控制,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物質實體;

(三)行為

主要指勞動行為和勞動管理行為。內容指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和承擔的勞動義務。

勞動關係的構成要件,看起來複雜,其實也是比較簡單的。通過具體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勞動合同的構成要件有了瞭解。希望本篇文章能夠幫上您的忙。

二、如何判定勞動關係?

1、與勞動者之間實際存在著管理與被管理、指揮與被指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這應當是認定勞動關係的首要的與獨立的標準。原因在於,這種關係的人身隸屬性的集中體現,也是勞動關係的根本標誌。應當看到,這種關係表現的方式多樣,既可以體現為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直接與具體的管理,也可以體現為勞動規章制度下的一種間接與抽象的管理。同時,也不宜只將這一關係表述為勞動者實際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與監督。這樣表述只能站在勞動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單位這一方,從而無法全面認定勞動關係。

2、用人單位的供基本的勞動條件。這應當是認定勞動關係的一個結合性的標準。所謂的勞動條件主要包括勞動場所、勞動物件與勞動工具。用人單位之所以成為用人單位,就在於它掌握了相應的勞動條件,並因此成為勞動者勞動力的使用者,並對勞動者進行管理、指揮與監督。由於實踐中情況的複雜性,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條件應僅限於基本勞動條件。

在發生勞動糾紛之後,若是糾紛當時人並不能採取協商的方式處理糾紛,而需要提出勞動仲裁請求的,則需要向受理該請求的部門提交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且確實發生了勞動糾紛的證據。這些證據可以是簽署的勞動合同、收入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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