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扣電腦方面的一些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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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如果公民進行了一些違反行政措施的行為,或者是違反了行政法規和規章,就可以進行行政處罰了。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很多,小到警告罰款,大到拘留,都可以作為行政處罰。但是行政處罰也會關聯一些東西,本文就為大家做了行政處罰扣電腦方面的一些問題整理。

行政處罰扣電腦方面的一些是怎樣的?

一、行政處罰案扣押電腦作為證據

當然可以 你可以就行政處罰不服的話 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要求其出具處罰依據

二、行政處罰中,電腦中的word檔案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1、行政處罰中,電腦中的word檔案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2、根據《行政訴訟法》第33條第1款第(四)項的規定, 電子資料屬於行政訴訟證據的一種。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66條第2款的規定,電腦中的word文件屬於電子資料的一種形式。因此,存在電腦中的word文件屬於行政訴訟的法定證據形式,所以,在行政處罰中,電腦中的word文件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三、公司拖欠工資,個人能否暫扣電腦

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是不能暫扣用人單位電腦的,用人單位暫扣用人單位電腦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為,勞動者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

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關於行政處罰扣電腦方面的一些問題整理大致就是這樣的。當然,我國的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政府做出的決定都是以人民的利益為先,所以,對於政府的行政決定就一定要遵守,否則就會被行政處罰,嚴重的還會被認定為犯罪,這就是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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