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範文包含哪些內容?
一、民事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範文包含哪些內容
1、標題
寫“經濟糾紛答辯狀”字樣。如屬二審程序的答辯,要寫明“上訴答辯狀”字樣。
2、答辯人基本情況
依次寫明答辯人的單位全稱、性質、地址及電話、開户銀行、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等。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不必寫。
3、案由
要概括寫明對何單位或對上訴的何案進行答辯。一般寫:“答辯人於 年 月日收到某法院交來原告人(或上訴人)因某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現答辯如下:”。
4、答辯的理由
這是經濟糾紛答辯狀最關鍵的部分。要求針鋒相對地明確回答原告人或上訴人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並明確闡明本方對爭議事實的主張和理由。
5、答辯意見
在有針對性且充分地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答辯人應提出自己的答辯意見。答辯意見可包括:根據確鑿事實與證據,證明己方行為的合理性;依據有關法律條文,説明已方答辯理由的正確性;歸納答辯事實,揭示對方當事人法律行為的謬誤;提出對本案的處理意見,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合理的裁決。
6、尾部
結構及寫法與起訴狀基本相同。但具狀人應稱“答辯人”。
7、附項
與起訴狀基本相同。
二、書寫答辯狀的注意事項
1.據理反駁。在撰寫答辯狀時,要依次抓好三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緊緊抓住對方所陳述的錯誤事實或者所引用有關法律的錯誤,建立反駁的論點;第二個環節,是列舉客觀真實的事實,恰當地證據作為反駁的論據;第三個環節即是經過分析論證,推出合乎邏輯的結論。
2.抓準關鍵,即找到雙方當事人在糾紛案件中爭執的 “焦點”、問題的要害,針鋒相對地答辯。
3.語言可較為尖鋭犀利。答辯狀具有的論辯性決定了其語言必然較為尖税犀利,針尖對麥芒,且富有氣勢。無可爭辯的事實加上尖鋭犀利、富有氣勢的語言,必能有助答辯人在訴訟中變被動為主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對方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也應實事求是地予以承認,絕不能違背事實和法律。
4.注意答辯時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10天內提交答辯狀;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15日內提交答辯狀。因此,被告或被上訴人應在法定期限內儘快提交答辯狀,及時行使答辯權利。否則,過期就等於自動放棄自我保護或爭取合法權益的機會。
因此在書寫答辯狀的時候要做到有理有據,這樣才可以在庭審的時候對自己更加有利。答辯狀的內容不宜過長,其中答辯理由和答辯意見是比較重要的一部分,要認真書寫。如果不會寫的可以由自己的律師代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