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抵押物一般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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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執行抵押物一般需要多久

法院執行抵押物一般需要多久

民法典對抵押權訴訟後,什麼時候執行沒有規定,而《中民事訴訟規定,抵押權訴訟後,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後,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執行管轄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實現抵押權的條件

(1)第一個就是抵押權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並且是依舊存在的。對於那些已經被撤銷的抵押權不存在了,或者是那些已經無效的抵押權是不可以進行實現的。

(2)第二個就是在債務人對於債務的償還期限必須要達到法律上面所規定的期限時間。

(3)第三個就是債權人沒有收到任何來源的經濟清償,債務都是有一個最後還款日期的,如果到達了這個最後的還款日期,債權人還是沒有收到相應的債款,那麼就可以説明債務人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履行自己應該還債的義務,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延遲還債,還是因為特殊原因而拒絕還債,在這樣的情況下,債權人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抵押權,目的是為了讓自己的債權得到經濟上的補償。

(4)第四個就是債務沒有如期得到償還的原因不可以是由債權人所導致的。必須是因為欠債的人的原因而導致了債務不能如期償還,債權人才可以行使自己的抵押權,如果是因為債權人的原因而導致了債務不能如期償還,那麼在債權人是沒有條件來行使抵押權的。

抵押權人必須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內才能行使抵押權,如果超時未行使的,法院是不予保護,對於什麼時候執行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不執行的話,抵押權人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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