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抵押在先 -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很多人在生活中會選擇購買已經抵押出去的房屋,一方面因為這種房屋的售價一般是低於正常價格的,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被抵押出去的房屋。不管購房者是不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抵押房屋,都會對簽訂的買賣合同產生影響。

房子被抵押在先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在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被抵押的房屋是可以進行出售的,但是室友前提的,出售方需要盡到如下義務

       1、在決定進行房屋出售的時候要先通知抵押權人,只有在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房屋出售。比如説抵押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進行抵押貸款,這時候抵押人就需要經過銀行的同意以後才能賣房子。如果沒有通知抵押權人的話,簽訂的購房合同就是無效的。還有就是,如果對房產進行出售了,獲得的款項要先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以後如有剩餘才能做其他安排,進行過抵押的房產不能進行二次抵押,當然如果在抵押權人的同意之下可以進行。

       2、出賣方在出售房子的時候應該向買方説明此為抵押房的事實,如果出售方不告知,那麼合同也是無效的。

       影響合同效力是在抵押人沒有償還抵押權人債務的情況下才有的,如果抵押人償還了債務以後就不會在對合同產生影響。

       最後其實如果房產的歸屬問題影響了合同的效力,那麼這時候直接損害的就是買方的利益。所以面對出售人故意隱瞞抵押房事實的情況買方可以撤銷合同,並且按照合約規定的,要求賣方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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