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權怎麼辦理登記手續 - 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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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權作為擔保物權的一種,相較於抵押權等其他擔保物權,對於債權人來説,擔保風險更低,保證更充分,是一種比較靈活且比較受歡迎的擔保方式。很多人只知道有質押這種擔保方式的存在,卻不知道質押權怎麼辦理登記手續?

質押權怎麼辦理登記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一、質押權怎麼辦理登記手續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動產質押,一般不需要登記,只需簽訂質押合同,將質物交付給質權人佔有,質權即設立。不過在權利質押中,一般都必須登記,如股票基金應在登記結算機構登記,應收賬款應到信貸徵信機構登記等,只有登記後質權才成立

股權質押是指經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繳付出資的投資者依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有關規定,通過簽訂質押合同將其已繳付出資部分形成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在質押期間,出質投資者作為企業投資者的身份不變,未經出質投資者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質權人不得轉讓出質股權;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投資者不得將已出質的股權轉讓或再質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 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二、股權出質登記所需的材料

依照物權法規定,股權質押需要簽訂書面的質押合同。其中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所謂在證券登記結算結構登記的股權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開發行股票或股東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這樣的規定將質權設立的原因行為即質權合同與職權設立分開,將質權的設立登記權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利於保證質權的公開公信,加強了對質權人權利的保障。

到工商局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複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複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三)質權合同;

(四)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不同於動產質押交付質押物後質權即成立這一特點,股權質押因股權作為一種無形財產,無法實現交付,另為保證經濟秩序的穩定,股權質押的質押權怎麼辦理登記手續是一個較為複雜的問題,有着自己的一套固定的流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寧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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