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銀行對股權質押如何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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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許多中小企業採用股權質押的方式來進行融資貸款,將靜態股權盤活為可用的流動資金,成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渠道,雖然股權質押融資方式存在着許多風險因素,但仍然在快速發展,那麼對股權質押如何監控?

國家和銀行對股權質押如何監控?

一、加強對質押權的審查

在辦理股權質押貸款時,一方面應對借款企業及被質押股權所在公司狀況進行嚴格審查。充分分析公司的管理水平、財務狀況、市場競爭力、發展前景和產權是否明晰等,對融資目的和投資項目進行科學論證,預測借款人未來償債能力和股權質押的實力,以及審查是否違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二、加強對出質公司的監督

對於股權質押貸款來説,僅僅是監督和限制貸款單位的清償能力來控制風險是不夠的。要保證出質股權的保值和增值,防範股權出質的道德風險,對股權被質押單位的經營行為進行適當監督和限制是必要的還需要股權出質時的金融機構、出質人以及被出質股權的企業共同協商簽訂相關的合同,完善合同文本,實現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的持續性監督,提高銀行放貸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三、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針對股權質押缺乏審批與登記統一監督管理的這一現象,建議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做出規定,申請股權質押須經原公司審批部門審批,並由公司註冊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全權行使股權質押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職能。在質押權實現方面,商業銀行在行使金融股權的質押權時,對參與拍賣或者變賣的組織和個人,監管部門應先作股東資格審查,以確保金融機構股東結構的合理性,保障質權得以順利實現。

四、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體系

完善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機制有利於促進股權質押融資業務的開展。雖然目前各地已經設置的產權交易場所可以進行有關股權轉讓的交易,但仍難以滿足股權轉讓的需求。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儘快出台扶持企業股權轉讓二級市場的政策,構建和完善市場體系,增加企業股權的流動性和變現渠道;允許各地設立和完善產權(股權)市場和拍賣行,明確企業的股權轉讓流動程序,在公司審批和登記管理部門的統一監管下推動企業股權的正常轉讓與流動。

上文從四方面列舉了國家和銀行部門對股權質押的風險監控,銀行層面上要加強對質押權的審查和對出質公司的監督;國家層面上要完善相關制度,完善股權轉讓體系等手段。總之,弄明白股權質押如何監控才能推動股權質押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減少風險事件的發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紹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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