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如何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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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抵押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擔保形式,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簽訂和登記對防範抵押風險、保護當事人利益十分重要。那麼,當我們遇到不動產抵押時該如何簽訂和登記不動產抵押合同呢?下面由小編做相關法律知識的解答。

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如何簽訂

1、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簽訂

一般來説,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要經過審查、估價等程序。抵押物的審查可分為三個方面:抵押人主體資格審查、抵押物權屬審查、抵押物的價值審查。如何確定抵押物的價值,是簽訂抵押合同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同題,如果抵押物價值小於或等於所擔保債權的數額,在處分抵押物時,抵押權人就可能不夠清償。

因此,抵押財產的準確評估直接關係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評估過高則可能損害抵押權人利益,過低則可能損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財產的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為抵押物的價值是變動的,如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則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貶值而影響原有價值。因此,應由評估機構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估,而不能一方單獨認定。確定了抵押財產價值,還要確定抵押率。確定抵押率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所擔保債權、抵押物在擔保期限內的折舊、實現抵押權所需的費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

2、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登記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動產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動產抵押權需登記後才生效。不動產抵押合同何時生效,《擔保法》實施之前有三種規定。一種規定自簽訂之日生效,一種規定為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還一種規定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擔保法》參照國際通行作法,規定以房地產為抵押標的物的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生效:同時《擔保法》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其他附着物的抵押登記部門作了規定。但對登記期限登記費用等並未規定。實踐中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這樣,使得抵押人要不斷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和再次交納登記費用,影響了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積極性。

總而言之,在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簽訂和登記中,抵押物的評估價值非常重要,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估,確保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不受傷害;在不動產抵押合同中關於合同的生效問題有不同的規定,需根據抵押物的不同進行判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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