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證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一、一般保證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怎麼計算?

一般保證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怎麼計算?

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最高院以司法解釋的方式明確統一了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使各地法院的司法實踐有章可循了,但是,最高院的這一條司法解釋存在諸多矛盾之處。首先,按照一般保證中的先訴抗辯權理論,在債權人未對主債務人進行強制執行並未能獲得清償之前,一般保證保證人均可以拒絕履行保證責任。相應地,在此之前,債權人對保證人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也不應當開始計算,否則,對債權人是不公正的。但是,前條司法解釋將訴訟時效的開始定位於債權人對債務人訴訟判決的取得,而非法院強制執行後,這顯然是與先訴抗辯權的要求相違背的,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存在不足。

二、一般保證中的訴訟時效

其次,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權威人士的解釋是:在一般保證中,債權人必須先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此時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那麼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也必須中斷,否則,債權人在經過訴訟或仲裁後,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可能已經完成,保證人將免責,這樣對於債權人明顯不公。而連帶保證與一般保證相比,具有很大的獨立性,債權人對債務人和保證人可以不分先後行使權利,所以,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並不必然導致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中斷。

一般保證訴訟的時效是説在保證的債權期間內,債權人已經還清了自己的債務,而雙方對此有不滿的,可以在這之前提起訴訟,然後由法院作出審判。這個訴訟時效就是從法院做出結果的那一日開始計算的,因此要上訴也要把握好時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