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可以免除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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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證人可以免除責任嗎

保證人可以免除責任嗎

保證責任的免除,是指對已經存在的保證責任基於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加以除去、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的現象。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保證責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

1、惡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欺詐、脅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保證人也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約定禁止轉讓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而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轉讓債務未經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但未經保證人的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未經其同意變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如果加重債務人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等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7、在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免除責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履行期間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了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在該可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的責任可以免除麼

1、債權人放棄權利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時,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2、當事人協議保證人不知曉等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綜上,保證人可以免除責任。但在實踐中,保證人想要免除壓在自己身上的負擔,即保證責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它需要具備法定的要件才行。關於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講解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鄭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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