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婚前債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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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後婚前債務怎麼辦

夫妻離婚後婚前債務怎麼辦

1、夫妻婚前債務: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債務原則上屬於個人債務,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負債務《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於法定的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確定各自的承擔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協議清償和判決承擔只對夫妻之間產生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債務人起訴要求償債義務,仍然要按照共同債務處理,夫妻中實際承擔還款義務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按協議或法院判決分擔相應份額。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產生的債務。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上述兩個規定表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或債權人明知夫妻約定財產各自管理的,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從司法實踐看,離婚時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主要有因個人違法行為所負債務、未經對方同意而負的專屬個人的債務(如夫妻一方擅自做變性手術所負債務)等。

二、 如何區分婚前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

如何區分婚前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是非常重要的。感情好的時候,不管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一起償還是值得鼓勵的,但是面對高額的債務,或者夫妻感情不好的情況,分清夫妻個人債務和共同債務,是無可厚非的。那麼如何區分婚前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呢?

1、 夫妻婚前一方為了滿足個人生活需求的債務屬於婚前個人債務;

2、 夫妻婚前一方個人舉債,婚後未轉化為共同債務的;哪些情況下,婚前個人債務易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呢?(1)一方婚前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使用的,等等。

總之一句話,只要一方婚前債務與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無關,就屬於婚前個人債務,和債務人的配偶沒有任何關係。

夫妻任何一方在結婚之前就欠下的債務,從原則上來看是認定為個人債務的,因此就應當以直接的個人財產來承擔償還責任。若債權人要求其配偶一起承擔的話,那法院不予支持。除非此時債權人能夠拿出證據證明,該債務雖然發生在結婚之前,但卻是在婚後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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