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惡意產生債務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8W

一、夫妻間惡意產生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間惡意產生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惡意串通逃避債務最常見的就是通過離婚的方式,將所有的財產給其中一方,而債務則歸另一方。等到債權人上門要債的時候,就以自己已經離婚,並且沒有任何財產為藉口,從而不還債。但對於債權人而言,若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即使夫妻離婚了約定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但這樣的約定也是不能對抗債權人的。也就是説,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債,要求其實際償還夫妻共同債務。

法院可對夫妻共有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的控制性措施,夫妻雙方再通過協議分割、析產訴訟或申請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方式,確認被執行人享有的財產份額以供執行。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特點包括哪些?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綜上所述,夫妻生活中欠下鉅額債務無法償還的,有的人會通過各種手段逃避債務,其中不乏通過假離婚來惡意逃債。針對這種情況,第三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凍結夫妻的財產來抵扣債務。如果這個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必須承擔。第三人可以向其中一方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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