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婚姻法中規定離婚夫妻所負擔的債務償還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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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債務,如果是因為共同的生活、投資、對老人和小孩盡贍養撫養義務等,債務就由雙方共同負擔;反之,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那麼,婚姻法中規定的離婚夫妻所擔負的債務償還辦法有哪些呢?下文,由本站小編為您介紹。

2021婚姻法中規定離婚夫妻所負擔的債務償還辦法是什麼?

一、關於夫妻所負擔的債務如何處理?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如果是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資、對老人和孩子盡贍養撫養義務等雙方共同的事由,則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但如果是一方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一些什麼範圍?

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人,可以考慮以下兩個判斷標準: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增色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其為共同債務。

三、如何應付離婚案件中對方轉移財產和製造假債務的問題

如果你的財產是動產或者成為了動產,那麼其流動性就很難控制了。有不少的離婚當事人擔心和苦惱對方惡意負債和轉移財產,遇到類似情況也常常就束手無策。

在離婚案件中,主要涉及三個問題,即是否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誰撫養以及如何公平得到共同財產的應有份額。其中,財產分割是最為複雜也是爭議最多的。現實中,常常遇到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出賣,註銷公司、寫假借條等轉移財產、企圖侵佔對方財產的情況。對這種行為,一般情況下,律師也常常無能為力。

四、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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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無論其名義上是否以一方為債務人,夫妻雙方負有共同償還的責任。

在離婚糾紛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及處理,在實踐中極為混亂,也深為大家所關注。本文從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定義,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債務形成的時間、債務形成的主體,承擔責任的方式、實踐中的認定、處理的程序等作出論述,以明晰概念。

綜上所述,夫婦雙方雖離婚,但是債務還得一起還,夫妻將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效力只對夫妻雙方內部而言,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除非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如果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夫妻仍應就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對此專題還有不太瞭解的朋友,可以通過登錄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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