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有哪些手續 - 如何應對民間借貸賴賬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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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借貸需要什麼手續

民間借貸有哪些手續?如何應對民間借貸賴賬行為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1、出借人、借款人雙方都必須自願。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允許採用口頭形式。借據上應寫明雙方姓名、借款數額(用漢字大寫)、幣種、借款時間、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償還日期、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及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內容等。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3、對借貸利率的確定,自然人在合同中對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民法典》明確規定,當事人對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4、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借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

二、如何應對民間借貸賴賬行為

1、借錢數額不宜多。借錢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對方的經濟狀況,知道他有無還款能力。同時,借錢的數額要在對方經濟承受能力之內。

比如對方的年收入是10萬元,那麼,你可以借他3萬,保證他有足夠的能力償還。

2、借錢的週期不宜長,一般別超過1年。

而且,借錢之後,債權人一定要經常去了解對方的經濟狀況,看他經營情況,一旦貸方經濟情況不好,提早催促他還錢。再不行,儘早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然到時候該賣的都賣光了,法院也沒法追討。”

打親情牌,不借不行借了不還;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很多都是親戚、朋友的關係,尤其是大額的借貸,畢竟不會將大筆的錢借給陌生人。

因此,親朋好友的借貸,頭腦更要清楚,要等同外人借貸一樣,不要牽扯進個人感情。

借錢給別人,等同於投資,是利益與風險並存的。高額民間借貸糾紛日益增多,錢款的數額急劇上升,民間借貸的風險日益增加。

其實,歸結民間借貸者的心態,無非是以下兩種:一是為了賺錢、謀利,二是雙方關係很好。

如果是為了賺錢、謀利,那麼,在別人向你借錢的時候,第一個要想到的就是“為什麼他要向我借錢,而不是向銀行借錢?”或者説“為什麼他會捨棄低息的銀行借貸,而選擇向我借錢,支付比較高的利息?”

現在的銀行利率普遍要比民間借貸低,而且,這幾年興起的一些新興銀行,借貸還是很靈活的,大到幾百萬的工程貸款,幾十萬的裝修貸款,小到幾千塊錢的電腦分期付款,只要你説得出正當理由,銀行經過調查論證之後,基本上都會將錢借給你。

如果是因為雙方關係很好,那麼,借錢不要多,還要做好對方不會還錢的準備。

借錢之前,要做足功課,包括瞭解對方的為人、經濟狀況,若是借錢經營,也要弄清楚那是一個什麼樣的經營項目,能否賺錢、風險程度等等。

借錢時把握3個原則:錢不多借,借期不長,要有實物抵押(比如房子)。

在此提醒下大家,房屋抵押按照法律規定必須要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方為有效。

借錢之後,要不斷關注對方的動向,瞭解他的經濟情況。

總之,債權人的權益能否真正得到保護,首先,取決於自己在民事、經濟活動時對對方信譽、資訊的掌握,做好防範措施,審慎行事。

如果真的發生糾紛,以非司法程序難以解決時,債權人應及時到法院告訴,積極舉證、配合法院對財產進行控制,保護自己的權益。

畢竟,法院只能查到對方銀行賬户內有多少存款,名下有無房產等,至於被執行人在外經營什麼項目,就需要債權人積極舉證,方便法院控制對方財產。

而在執行上,要做到“兩手抓”,即一手當事人抓,一手法院抓,只有兩手硬,出拳才有力。否則,待對方人去樓空,債權人的權益也就很難保證了。

民間借貸有哪些手續呢?我們從上文可知,民間借貸必須先訂立一個借貸合同,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但是為了保險起見,防止借款人的借貸賴賬行為,還是訂立一份書面的借貸合同比較可靠。在合同還需要對借貸的利率進行約定,該利率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這就是本站為您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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