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條都包括哪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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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借條都包括哪些條款?

個人借條都包括哪些條款?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

2、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麼,債務人於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個人借錢,應當留下借條或者欠條,這是雙方借貸關係的憑證,借條關係到根本利益,書寫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內容完整,條款清晰。在借條中,借款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要完整,借錢的數額、到期日、支付利息、如有擔保物也應當寫清擔保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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