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5.03K

一、償還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償還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實踐中,一些民間借貸糾紛對欠款償還時並未約定是先償還本金,還是先償還利息。對此,在有息民間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債務人的主要義務,是債權人的主要權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雙方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當事人協議補充。如果當事人沒有達成補充協議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還是應先按期支付利息呢?對此問題應當區分具體情況。如是分期償還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5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之規定,應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當然,依據地區特殊的交易習慣確定能夠確定的,儘量服從交易習慣。

二、民間借款利息的法律問題

1、立法原則和精神。根據合同法對自然人之間的利息規定,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法律是允許的,並予以保護。

2、法律推定。立法考慮到民間借貸很大部分是親朋好友之間發生的這一特殊性,且絕大部分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貸關係,所以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3、限制高利率。合同法規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4、限制以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

關於償還借款利息的方式包括一次性償還、分期償還等等。而具體的償還方式當事人可以自由進行約定,而約定了好之後就需要實際的履行,否則就會對另一方構成違約。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