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如何討債更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首先大寫的重要!欠條不等於借條,借條的作用相當大,是直接明確了借貸關係礙於情面,沒打借條怎麼辦?神經大條,借條丟了怎麼辦?

究竟如何討債更有效

沒有借條,可以找證人或者偷偷錄音。借條丟了的話,前提是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讓對方覺察借條已丟失;其次,可態度從容地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只要對方肯於訂計劃、籤協議,條件可放寬;第三,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第四,委託代理人與對方接觸,做好談話筆錄。對方在沒有覺察借條丟失的情況下,往往認賬。

一、關於訴訟時效

依據《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約定的還款期限到達後兩年內,是當事人起訴要求還款的訴訟時效,超出這個訴訟時效,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要求債務人還款,但應給予債務人合理的時間準備。

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時間,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辦?

1、可以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以達到重新計算訴訟時效的法律效果;

2、與債務人對賬,並要求債務人在對賬單上籤章確認;

3、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並保證擔保人在一定期限內還款;

4、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議紀要,亦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法律效果。

二、關於起訴證據

常見的民間借款起訴證據包括收據、借款合同、銀行轉賬記錄、欠條、短信收錄(微信記錄、QQ記錄)、電子郵件、通話記錄,債權人注意保存好證據原件,提交複印件給法庭。

律師建議,對於電子郵件、微信記錄之類的電子證據,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考慮進行證據公證,以強化證據的證明效力。

三、能不能拿利息?

借款期內的利:看雙方約定,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條款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期內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換句話説,沒有利息);雙方約定了利息條款,約定不明的。看借貸雙方主體身份:一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約定不明,沒有利息;二是非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約定不明,法院根據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確定利息,多寡視情況。

借款期外的利息——逾期利息。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借款期內的利率計算,沒有約定借款期內利率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計算。律師提示:對自然人來説,借錢給別人用一陣子,如果連利息都不考慮清楚的話,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免去利息;如果有其他目的——比如砍頭息,很可能就咎由自取。所以,借貸雙方還是把利息條款約定的明明白白,省得秋後算賬,一塌糊塗。

對於如何討債更有效這個問題,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要有證據證明借錢的事實,並且熟悉法律相關規定在有效的訴訟期內起訴,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權利。為了避免在討債的時候,引起很多問題,借錢的時候一定要明確掌握相關證據,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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