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他人錢時利息如何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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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是借貸關係中的額外收益和付出,收益是針對借出方來説的,而付出則是針對借貸方來講的。不過,借貸雙方對利息的約定不能超過法律的限制。具體點講,借給他人錢時利息如何約定呢?對於出借人來説,在借錢給他人時要注意什麼問題,以避免借款收不回的風險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借給他人錢時利息如何約定

一、借給他人錢時利息如何約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私人借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法律是允許的,並予以保護。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另外,國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四倍。

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法律規定不完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糾紛較多,表現形式也是多種多樣。例如:

1、當事人僅以口頭約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當借款人到期不自覺清償時,貸款人一般無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借款及利息事實,訴訟後亦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2、書面約定借款但沒有約定利息的,一般情況下法官都認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證據使法官確信為有利息的約定,也難以證明利息約定的高低。

3、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利息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的約定。這種情況下,法院對於搞過銀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內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協議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二、借錢給他人時要注意什麼

1、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5、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6、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8、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還款期滿後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註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給您帶來一定的幫助。生活中,千萬不要在衝動之下隨意借錢給他人,或者是受了高利息的誘惑而借錢給別人。此外,還要防止對方沒錢還款的情況出現。這就需要您在借錢給他人之前事先審查一下對方的還款能力。一旦遇到債務人不肯還錢的情況,則要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來維權,必要時可尋求債權債務專家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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