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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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公司橫行的時代,公司之間也會常出現經濟糾紛,出現了糾紛就應該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來得到解決,在這個法治的時代,公司也要加強對法律的認識,下面就由本站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公司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起訴和受理

這是經濟訴訟的首要程序,需要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法院將根據起訴書的情況來決定是否受理案件,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權選擇不予受理。而在起訴書中應當具備的內容有:原告是本案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也就是普通自然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並且所訴訟的案件屬於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範圍和管轄範圍。只有具備了以上這幾個條件才會被法院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審理準備

審理前的準備需要多方來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五日之內將起訴狀的副本發送給被告人,而被告應該在收到起訴狀之後的十五日之內提出自己的答辯書。法院應告知當事人相關的權利義務,並組成合議庭並且告知當事人,對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和收集相應的證據。

3、開庭

在確定的時間應公開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在開庭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其它訴訟相關人員。而審理的過程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意見徵詢、法院調解、法院判決等部分,一般情況下應在立案之後的六個月之內審結該案,如果需要延長的將在院長批准後延長六個月時間。

4、判決和裁定

法庭辯論終結後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判決。而在判決前一般都會進行民事調解,由法院組織雙方就具體問題進行司法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出具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法院根據法律精神來進行裁定。

從整個的訴訟流程來看,經濟糾紛起訴流程分為要有第一審普通程序,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和執行程序共四個部分,但大部分情況下均通過一審來判定案件,也就是説沒有中間的兩個部分,僅僅有第一審普通程序和執行程序兩個部分,其中第一審普通程序是法院根據雙方的證據和事實來進行調查審理並判定結果的部分,而執行程序則是保證審判結果能夠被落實的強制執行手段。

本站小編在上面的文章中給大家介紹了公司經濟糾紛起訴流程的事項,裏面寫道首要的程序就是要起訴然後法院才會受理,然後就按照後面的步驟一步步的進行,法律才能保障公司的利益,對雙方經濟問題做出一個正確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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