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以公司財產償還個人債務 - 對公司是否有約束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1W

應當結合法律規定、交易的性質和金額以及具體交易情境予以綜合判定。若相對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的,則該行為對公司不具有約束力,由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財產償還個人債務,對公司是否有約束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