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借錢後補借條時間不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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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借錢後補借條時間不對怎麼辦?

先借錢後補借條時間不對怎麼辦?

既然是補寫,就寫現在的日期,這樣對債權人較為有利,但也可寫原借款日期,最好註明該借條屬於補寫。因此補寫借條日期怎麼寫其實是很簡單的。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的轉賬日百期與打借條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應當以實際匯款時間為準。如果借款屬實的,具有法度律效力。最好補充證據證明借條知指向的借款與轉賬的款項是同一筆的證據。借條落款日期與轉賬有先後順序的,借條在先,轉賬在後的,轉賬的方式就是道履行借條中的出借人給付借款的義務。轉賬在前,借條在後,出具借條的方式是對借款事實事後進行的補充。無論是哪種情況,專出借人最好能在起訴前補充證據證明兩者指向的是同一個借款,比如通話錄音。

二、還錢時必須要銷燬借條嗎?

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債務應當清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借條的法律效力一般是指債權人起訴的訴訟時效,借條上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自約定之日屆滿起三年,沒有約定的,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自寬限期限屆滿,可以在三年內向法院起訴。

時間不對時,要把借款金額利息,借款人身份信息及還款時間都寫清楚。法律上對於還錢之後是否需要銷燬借條沒有明確的規定,具體的還要根據實際操作來決定,雙方在簽訂借條時,應當約定還款期限,從還款期滿之日開始計算,三年內借錢是沒有按時還款的,出借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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