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出借方沒簽字生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5.6K
借條出借方沒簽字生效嗎?

一、借條出借方沒簽字生效嗎?

借條出借人沒有簽名是沒有效的;借條是一種合同關係,也就是債權關係,這個關係中必須有雙方當事人,而借條就專等於屬於雙方的合同,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沒有借款人簽名就不能説明這張欠條是借款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合同,也就是借條就是不生效的,沒有法律效力。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借貸關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所以借條上不僅要有借貸方的名字還要有出借方的名字,如果是隻有一個名字,那麼該借條是不生效的,但是該借條不生效並不影響是否借貸關係的實際效力已經發生,也就是雙方雖然還沒有籤借條,但是借貸關係已經有了,那麼依然是按照實際的借貸關係來計算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