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寫借條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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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寫借條是可以的嗎?

一、欠款寫借條是可以的嗎?

欠款寫借條是不可以的。

欠條和借條都是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而收條則不僅僅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還能夠作為股權關係或合同履行的證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東出資時出具的憑證;後者如賣方收到貨款時出具的憑證。

在這兩種情形中,持有收條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對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的。持有收條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條的一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就必須證明,其所持有的收條表徵的是債權關係,而並非股權關係或合同履行的證明。而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出示一張收條通常是不夠的。收條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證據時,便不可避免地面臨着敗訴的風險。

對於借條適用於單純的借款,對於欠條適用於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貨後沒給錢,賭輸了欠錢,用餐後沒帶錢等情況。從法律的意義上講,借條,不需要其他證據佐證;但是欠條,就容易發生意想不到的情況,一般都會產生一個為何,因何,怎麼欠錢的問題,問題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時會比較麻煩,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例如賭錢輸後打的欠條,鬧到法院後,就是打了欠條也是白打,因為法律不保護非法的事情,賭博是非法的,因此產生的欠條,就是非法之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借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

訴訟時效上,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欠款只能寫成欠條的形式,借條證明的是借款關係,欠條則證明的是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訴訟時,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則必須詳細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則需要有更多的證據來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

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

對於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3年。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在當代中國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主要就是集中在證明的內容方面。比如説欠條是證明雙方之間存在欠款關係,而導致欠款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説可能是因為未支付貨款所導致的欠條,但是借條僅僅證明存在借款關係,相對來説是比較單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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