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債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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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債權破產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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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中抵押物債權人放棄優先權後抵押物算破產財產嗎?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rn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rn  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rn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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