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撤銷權糾紛上訴狀範文
撤銷權是指破產財產的管理人對債務人在破產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間內進行的欺詐逃債或損害公平清償的行為,有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破產無效行為則是針對民法通則、合同法中規定的無效民事行為在破產程序中的表現特點作出的強制性規定。
一、破產撤銷權糾紛上訴狀範文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區××路××號。工作單位。聯繫電話。
被告(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區××路××號。工作單位。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明確的撤銷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的訴訟請求;
2、……
3、……
事實和理由:
……。
……。
證據和證據來源:1、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證據;2、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錯誤的證據;3、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的證據;4、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年××月××日
二、樣式的製作依據與使用説明
1、本訴狀供公民提起第三人撤銷之民事訴訟用,使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如能提供打印文件的,必須手書籤字。
2、必須寫明明確的撤銷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的訴訟請求。
3、寫明: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證據;2、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錯誤的證據;3、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的證據;4、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五十六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二百九十二條制定。
上面就是破產撤銷權糾紛上訴狀的範文。我國已經出台了各種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對破產撤銷權專門建立了新的法律制度,可見我國對破產撤銷權的重視。為破產撤銷權設製法律制度,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平清償,促進社會商業活動的合理合法進行。這從某種意義上也體現出了我國社會的平等和法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