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與欠款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欠條與欠款的區別

在一般的借款案件中,如果自己已經把所有的欠款全部歸還給對方了,但是對方的欠條還在的話,這個欠條是否還具有法律效益?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問問關於欠款單與借條的區別是神馬啊

你好,欠款單就是欠條,所以”欠款單與借條的區別“就是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一、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證明借款關係,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條證明欠款關係。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三、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都是從還款期滿時起算。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説,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四、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