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欠據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一、欠條欠據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基於借條或者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者欠條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由於借條是基於借貸關係而形成的,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在錢款借貸中,高利貸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條產生無效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欠條主要發生在買賣、賒銷等交易活動過程中,欠條載明的權利能否受法律保護,關鍵是看交易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如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也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二、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1、借款的種類
借款的種類決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條款。因此,合同中必須規定好借款的種類。
2、借款的幣種
借款合同的標的是作為特殊商品的貨幣,根據不同情況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因此,合同中必須約定借款的幣種。
3、 借款用途
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內容,出借方可以據此監督借款方的資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國家批准的信貸計劃所規定的用途,並保證專款專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給予貸款。目前,我國的貸款範圍還限於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至於彌補虧損、工資福利、墊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請和發放貸款。
4、 借款金額。
這是指根據借款方申請、經銀行核准的借款數額。借款人可以按約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額。
5、借款利率。
6、還款的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7、保證條件。
借款合同必須規定保證條件,這是借款合同不同於其他經濟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證,以物資保證為主。在取得貸款方同意的情況下,借款人也可以採用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8、違約責任。
欠據和借條之間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因為欠據也可以證明借款關係,如果是借錢的話,不要寫欠條,最好寫成借條。寫借條的時候,要注意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法定利息,不然高利貸也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