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怎麼辦不知道對方信息
一、欠錢不還怎麼辦不知道對方信息?
1、欠錢不還並且不知道債務人任何信息的話債權人要自己承擔不利後果,不知道對方任何信息就把錢借給對方的做法,本身就有法律風險。如果只是債務人躲着不見了,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3、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二、欠錢不還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九十五條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事實上,關於欠錢不還的問題,最好能夠提供欠錢不還的詳細材料,這樣才能給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所謂的不知道對方信息,債權人在不瞭解債務人的情況下就敢把錢借給債務人,債權人的這種做法本身就沒有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