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去追繳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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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去追繳欠款

怎麼去追繳欠款

追欠款的方法主要是:

1、與欠款人進行協商,主動欠款人等進行協商解決,爭取能夠達成還款協議;

2、找追債公司幫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欠款的情況下,部分被欠款人選擇請求追債公司的幫助,來協助要回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3、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判決之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經法院調解的,也可以達成和解,然後簽署和解協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拖欠個人欠款不還應該怎麼辦

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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