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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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條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欠條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欠條起訴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欠條原件以及其他的一些文件。借條原件是最重要的借條複印件不可以作為證據。一定要準備原件。

以下是詳細文件列表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籤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包括下列證據:(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3)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户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户籍證明或暫住證明;(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二、借條起訴的起訴步驟

1、提交起訴狀,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民事訴訟原告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有權變更、增加訴訟請求。

2、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當事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4、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和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等其他訴訟費用。一審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當事人在預交期內未預交不提出緩交、減交或免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起訴或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

5、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據。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舉證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經人民法院認可。

6、欠條的原件應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進行質證,複印件要提交法院。

欠條起訴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借條原件。所以説寫完借條應該對原件進行妥善保存,借條複印件不能作為證據。同時寫借條的時候要注意內容不能少。借還時間,具體金額,幣種等一樣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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