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如何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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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不還如何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欠錢不還如何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起訴無非就是立案、庭審、判決、執行四大步驟。立案,一般情況下,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二、訴訟費的繳納,庭審時間和提供的資料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三、判決和執行

法院根據事實依據作出判決。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四、欠錢不還法院起訴要多少費用?

財產案件是按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的。而借錢不還的案件往往都是屬於財產案件處理的。

打欠款的官司的時候,最主要的是要衡量這個官司是否值得打,考量如果打完官司之後,就算是官司贏了,自己有沒有好處或者是自己有什麼收穫,如果打贏官司還沒有收穫的話,可以考慮不打這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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