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借條超過兩年怎麼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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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借條超過兩年怎麼補救?

通常借條超過兩年怎麼補救

1、如果借條上沒有預定還款期限,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並且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債務人仍然不償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3、具體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2)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可能有些人錯誤的認為債務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但是在這裏我們必須要提醒債權人的是,債務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最多就是三年,從對方不還款,在整個三年的過程當中自己都沒有任何維權措施的話,超過三年就會失去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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