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砸壞東西 -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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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裏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説: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説: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説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欠債不還砸壞東西,我該怎麼辦?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説: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麼呢,原來欠條上寫着“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着: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説: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説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於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犯故意破壞財物罪 (1)數額較大(福建省數額標準1萬元-5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福建省數額標準5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欠債不還砸壞東西,實在可惡,綜上內容,主要針對的是欠債不還,因為此類案例的主要問題還是債權債務關係的問題,因此解決好債務問題才是根本。但是對於債權人財物的故意毀壞,自然也是不可饒恕的違法行為,若是財物標的額較小,不構成犯罪,輕則按照侵權關係處理,予以賠償,重則,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條例》處以行政處罰也有可能,若是設計犯罪,則很有可能依據《刑法》被公訴,甚至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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