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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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怎麼處理
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還款。
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
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六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二、僅憑藉條起訴可以得到支持嗎
只有一張欠條。無其他相關證據,法院很難認同。民間借貸合同是實踐性合同,要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不能僅憑一張借條就認定雙方之間的借貸關係成立。
出借人要證明民間借貸合合同成立與生效,除了提供借條這一直接證據之外,還要證明其確已支付了借款。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