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約定每月還款 - 沒有還款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一、借條上約定每月還款,沒有還款怎麼處理?

借條上約定每月還款,沒有還款怎麼處理?

可以起訴追回借款。《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675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680條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至於時效,沒有還款期限,隨時可以要求還,從第一次要求還款時起算,無中止中斷,時效是兩年,建議及時起訴。

關於利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二、如何起訴借款不還?

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欠款事實,發貨清單、借條、欠條、錄音錄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書面材料;

第二,至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並支付利息;

第三,可查詢其名下有無房產、車輛、存款並進行查封、凍結以便執行。

第四,如還款期限屆滿兩年,且期間追要過,需找證據證明,否則超出訴訟時效

第五,如存在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經擔保人立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償還欠款。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95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般來説,最好還是私下協商,實是在協商不了,可以起訴追回,由法院強制執行,不過需要先確定借條是合法的,其次收集充足的證據,這樣勝訴的可能性大很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