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擔保債權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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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擔保債權強制執行

在發生借貸事宜或是有其他經濟上需要的時候需要有人擔保,生活中不少人也會為了自己的朋友或是親人在擔保,結果擔保後發生了糾紛,影響到彼此的關係或感情。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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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擔保債權



    無擔保債權指沒有特別擔保的債權。


    質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是指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財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有留置該財產,並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人的保證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且經訴訟或仲裁後仍不能實現債權人債權時由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連帶保證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即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我們知道了債權人是分為擔保債權人和無擔保債權人,在法律上兩種債權人在債權和債務方面具有不同的職責規定。如果您還對此問題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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