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無意撿到多少錢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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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意撿到多少錢違法嗎?

公民無意撿到多少錢違法嗎?

無意撿到多少錢都不會違反法律的規定。如果無意撿到錢但拒不返還,數額較大的情況下可能涉嫌侵佔罪。

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侵佔罪的重要前提,也是侵佔罪區別於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徵。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侵佔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種多樣,如接受他人的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侵佔罪的合法持有,根據《刑法》的規定,僅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代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託,代為收藏、管理其財物,如寄存、委託暫時照看,又包括未受委託因無因管理而代為保管他人的財物;既包括依照有關規定而由其託管的財物,如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財物依法應由其監護人代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種契約如借貸、租賃、委託、寄託、運送、合夥、抵押等而持有代為保管,但因職務或工作上的關係代為保管本單位的財物的,不屬於侵佔罪的代為保管。行為人如果將財物非法佔有的不是構成本罪,而是構成貪污罪或職務侵佔罪。

(2)拾撿他人的遺忘物。

(3)發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這種發掘得到不能屬於非法。其一般應出於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盜掘他人埋在墳墓中的財物,或明知他人將某物埋下而故意盜掘得到,就不是構成侵佔罪,這時構成犯罪的,應以盜竊罪論處。

二、侵佔罪必須要具備的行為是什麼?

侵佔罪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佔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出售、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毀壞這種處分。具有後者這種行為,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治罪科刑。

在現實生活當中,無意撿到他人的錢財,應當儘快將錢還給他人,畢竟這是屬於他人的財產,不會因此就獲得財產的所有權。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惡意侵佔他人的財產,那麼將會構成相關的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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