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本人不在場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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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寫借條本人不在場可以嗎?

寫借條本人不在場可以嗎?

若是滿足一定的條件寫借條時本人不在場是可以的,這裏的條件主要就是簽署了委託合同,建立了代理關係。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條 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寫借條需注意哪些事項

書寫借條需注意下列事項: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每個人都有可能會遇到經濟困難的時候,此時若是不想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那麼也可以採用向他人借款等方式獲得資金。借錢時,一般是會需要書寫借條的,若是在與債權人協商借條的當日,自己由於突然生病等原因,無法親自到場書寫借條的,那麼也可以與他人簽署委託合同之後,由委託人代為到場書寫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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