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起訴他躲起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9.89K
一、欠錢不還起訴他躲起來怎麼辦?
【1】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將會被列入失信執行人,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四、起訴費用交納標準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借款協議,因債務糾紛提起訴訟的,訴訟費按照訴訟請求標的額確定,訴訟請求標的額不滿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