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借款單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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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和借款單有何區別?

借條和借款單有何區別?

區別主要是:

1、含義不同。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借款單,就是借款單,報銷單是用來報銷費用時用的;借款單在法律的角度來説,是合同的一種。借支條和報銷單都只有一聯;

2、作用不同。

借條的作用更廣泛,主要是表明債券債務關係,而借支條主要同於單位內員工的報銷,比如員工會提前借支一部分,等回到單位再進行相應的報銷,是為了會計的處理核算。

3、主體不同。

借支條權力義務的主體通常是個人和單位,個人向單位借支差旅費之類的。而借條權力義務關係的主體通常是個人和個人層面,公司和公司也有,但是公司層面通常是籤借貸款協議。

二、借條應該怎麼寫?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籤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與身份證一致,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小寫大寫金額要一致,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發生爭議。

4、還款期限:對於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 寫清楚還款期限:利:債權人到期以後就好順理成章的向債務人催要還款。弊:債權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利率的,視為無利息貸款。在債權人另行主張還款並支付利息之日之前,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的收回。

6、還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本還息,還是分期還本還息,什麼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寫下來。

7、落款:借款人簽字、擔保人簽字食指按印,同時要寫全日期(年月日)。

備註:借條應當寫明“借到”多少錢,不宜寫“借”多少錢,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經收了借款。

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一般是利用借條來予以確定的,當然在司法實踐當中不僅僅存在借條,還存在着借款單,但是它和借條是存在明顯的差異的,無論是從法律性質還是從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上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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