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法院會查子女房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4W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許多人的觀念中父母的就是孩子的,孩子的就是父母的,所以人們有一個誤區就是父母欠下的債務需要由孩子來償還。其實不然,如今的社會法律漸漸完善,那麼父母欠下的債該不該有孩子來償還?

父母欠債法院會查子女房產嗎?

一、父母欠債法院會查子女房產嗎?

父母和子女雙方屬於獨立的民事主體,他們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由其各自負責(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則應承擔其行為的法律後果)。子女沒有清償父母債務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規定,房屋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那麼該房屋的物權就歸子女所有,不是屬於父母的財產。而且,父母的欠債,也應該由父母來承擔,子女)沒有幫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所以法院是不可以進行查封的。

那麼為什麼又有那麼多父母欠債,用孩子的房產作為償還的案件呢?這裏要注意父母和子女都是個體,也就是説他們的財產都是獨立的,不屬於公共財產。

二、債務人是否惡意轉移財產

實際上有這麼一種情況,就是當法院判決之前或之後,當事人知道這筆錢不得不還的時候,那麼他把相關的資產轉移到直系親屬哪裏。不過根據法律規定,這種財產屬於可執行財產,也就説這類財產也是作為債務抵押的。

三、繼承財產同時也繼承了父母的債務,這一類財產也是作為償還債務的財產。

我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這是對繼承人的一種保護手段,避免陳規陋習的社會經濟情況。

四、家庭財產也是作為償還債務的一種財產。

所以如果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法院是不可以進行查封的。

總的來説如果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外,千萬不要隨便借錢,一定要考慮自己的能力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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