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的時候2020元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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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寫借條的時候2020元怎麼寫

寫借條的時候2020元怎麼寫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具體年月日;寫清楚借款的利息,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1、借條背後一般存在着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2、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具體而言:

(1)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借條標註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條後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再起算。

(2)欠條的訴訟時效也是3年,已標註清償欠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標註的清償日期之日起算,沒有標註清償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有條件的情況下,書寫的借條內容越完善其實之後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就是更多的。若經濟條件允許的話,還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起草借款協議,其中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的方式等等。至於借條要怎麼寫才有效力,首先肯定是要在法律的規定下書寫借條內容,其次就是需要建立在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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