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債務糾紛的證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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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證據有: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相關證據。
2、債權人已履行給付義務或者其他約定義務而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銀行匯款憑證、或者在場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如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為共同被告。
4、有證據證明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可根據情況選擇提供或者不提供。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3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