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用的債務債券處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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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信用的債務債券處理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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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家信用的債務人

國家信用:是以國家為主體進行的一種信用活動。國家按照信用原則以發行債券等方式,從國內外貨幣持有者手中借入貨幣資金,因此,國家信用是一種國家負債指以國家為一方所取得或提供的信用。包括國內信用和國際信用。國內信用是國家以債務人身份向國內居民、企業、團體取得的信用,它形成國家的內債。國際信用是國家以債務人身份向國外居民、企業、團體和政府取得的信用。所以説國家信用的債務人也就是國家,人民政府及其附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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