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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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國人在國內收我國法律約束

外國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外國人欠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是可以限制出境的,外國人在國內要受我國法律約束。除非他有外交豁免權。

二、外交豁免權

外交豁免權全稱為外交代表的管轄豁免權。外交豁免權指一國派駐外國的外交代表(不論是常駐代表或臨時使節)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優遇;豁免是指對駐在國管轄權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權之內。按照國際法或有關協議,在國家間互惠的基礎上,為了保證和便利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各國根據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原則,按照慣例或有關協議相互給予。外交特權和豁免本質上屬於代表的國家,而不屬於外交代表個人,因此個人無權自行放棄。

一般而言,和大家打交道的欠錢的這些人,是沒有外交豁免權的。

三、限制出境

指有權機關依法對入境的外國人、無國籍人或本國公民採取的阻止其離境的行為。限制出境制度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是國際社會的通行做法。

四、提起訴訟

1、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出境措施。

2、一是請求我國的受理法院向該外國人所在的法院申請承認域外效力和司法協助,這個選擇比較容易,你只要向我國的受理法院提出此項要求就可以了,剩下的不用做什麼了。

3、第二種選擇就是你不用做什麼,我國法院通常會主動的向涉外法院請求司法協助的。

五、申請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如果外國人,在我國境內有合法資產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六、向中國駐國外大使館尋求幫助

可以通過中國駐該外國人的國家大使館尋求幫助,一般會有答覆。但不一定能夠起作用。

七、注意事項

1、注意留存證據;

2、最好有國內的擔保人、或抵押物;

3、第一時間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限制出境;

4、如果已經離境,也應先行起訴,等條件成熟在執行,否則可能會超出期限,而不予承認。

從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外國人欠債不還怎麼辦的問題原則上與國人一致,即在國內除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個別人,外國人在我國法律面前沒有什麼不同。只有細微上的差別,即他們是外國人,要考慮離境的問題、國內有沒有資產的問題等,一旦發現不還,最快申請起訴,並申請限制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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