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強制執行的結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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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錢不還強制執行的結果是什麼

借錢不還強制執行的結果是什麼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借錢不還怎麼起訴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主要有:宣讀法律紀律、開場白、詢問是否迴避、詢問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調查階段(具體包括原告陳述、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問話)、法庭辯論階段、最後陳述階段、退庭後核對筆錄、宣判等幾個階段。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

在法庭調查階段時比較重要的是質證。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後,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法官作出裁決。

4、執行判決。如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勝訴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三、借錢不還可能會坐牢情形

1、拒不執行要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罪,情節嚴重的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判刑前提是借錢不還,債權人到法院起訴後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債務人拒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而不還錢的證據,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因此,債務人有錢最好及時還錢,別把債權人惹急了,否則到時間免不了牢獄之災。

2、信用卡逾期不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3、“借錢不還”型詐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般不願意還錢的時候,債權人就會進行起訴,這個時候如果法院的判決結果下來了債務人還不願意進行還款,那麼這個時候法院就會進行強制執行,這個時候強制執行了就是一定要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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