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被法院強制執行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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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被法院強制執行後果是什麼?

欠錢被法院強制執行後果是什麼?

借錢給別人,對方欠錢不還,債主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保障自身的權益。債務人拒不履行債務的,可以通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來實現債權。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債務糾紛的證據材料有哪些?

關於債務糾紛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相關證據。

2、債權人已履行給付義務或者其他約定義務而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銀行匯款憑證、或者在場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如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為共同被告。

4、有證據證明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可根據情況選擇提供或者不提供。

上述證據要儘量形成一個有效的證據鏈,不要想當然地認為某個證據就足夠了而放棄了提供其他證據的機會,否則孤證一旦發生問題,會使得整個官司徹底輸掉。

綜上所述,拖欠債務數額較大,到期未償還的,債務人會面臨被對方起訴的風險,或者被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對債務人強制執行,會對其名下財產凍結、拍賣或查封,如被執行人有能力還錢卻惡意拖欠,還可能被法院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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