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欠債不還法院一年可以拘留幾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5W

一、在我國欠債不還法院一年可以拘留幾次?

在我國欠債不還法院一年可以拘留幾次

如果僅僅是借錢沒有還,那是隻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訴,法院判決歸還的時,借款人惡意不還,就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要坐牢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對方欠債不還多久可以抓一次?

1、如果有執行能力拒不執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長15天,法律沒有規定次數限制,再嚴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執行法院裁定判決罪。

2、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3、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4、債務人不履行生效判決所載明的給付金錢的義務,債權人有權依法向下達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局會依法傳喚債務人,並要求其出具財產清單,並在“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指揮系統”之中查找被執行人的相關財產線索,發現對方的不動產,會立即予以查封,用於執行生效判決。

一般情況下的欠債不還,其實法院也並沒有資格隨便就將債務人拘留了的。欠債不還只是屬於一般的民事糾紛,如果經過法院的判決以後仍然不執行,正常的做法是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行,但是不會直接對當事人進行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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