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打印的借條是否生效?
一、法律規定打印的借條是否生效?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借條無論是自己手寫還是機打下來的都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不過要求符合有關規定,那麼借條才能有效。也就是説在判斷借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時候,並不是看借條的形式。但是電腦打印的借條就需要注意一些問題,以免這些借條不生效。比如説,機打的借條的簽字必須是手寫的簽字,還需要有本人的手印。
若債務人的簽字不是本人親筆簽下的,則難免出現債務人抵賴的情況,或者狡辯這個簽名不是自己親手簽下的,以此來拒絕償還債款。那麼這時候這張機打的借條也是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注意,有關於簽字的地方一定要手寫。
那麼對於機打的借條也有一定的書寫規範:
1、 機打的借條的借款金額應該用大小寫表示,注意大小寫應該書寫規範;
2、 機打的借條的借款日期以及還款日期也應該寫明,其中日期應該書寫規範
3、 如果借款存在利息,那麼應該寫明利率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
4、 打印下來之後的借條不應該留白太多,避免給其他人在上面增加內容。
5、 如果此次借款存在擔保人,那麼應該在核對完擔保人的身份信息後,在借條上寫明擔保人的名字及其身份信息;
6、 借條上關於債務人債權人的姓名以及身份信息應該仔細核對之後再填入。
二、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像我們國家民間借貸之間,如果存在着一些糾紛,是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的,訴訟過程當中需要當事人提交一些證據來這明確是存在着借貸的關係,比如説借條,打印的借條也是具有證明的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