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借條和收條沒有拿到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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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借條和收條沒有拿到錢怎麼辦?

一、寫了借條和收條沒有拿到錢怎麼辦?

寫了借條和收條沒有拿到錢是可以主張債權債務關係不存在的。簽了借條沒給錢的,借條不成立,簽了收條沒給錢的,要提出證據用以否定收條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提供證據,法律上視為已經收到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二、借條和收條的區別有哪些?

1、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本身就能説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係而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本身就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的基礎法律事實。

收條本身僅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但僅憑收條本身無法明確是何基礎法律關係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借貸、交通事故、故意傷害等都能在當事人之間因為金錢債權債務關係而產生收條憑證,但收條憑證卻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係。

2、證明力不同。

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收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收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收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收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三、簽了收條沒給錢向法院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簽了收條沒給錢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借條和收條從某種程度上能夠反映債權債務方面的一些關係,但是並不是絕對的,比如説有些人可能在寫了借條之後,對方卻沒有存在真實的轉款的憑證,那麼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一旦對方以此為理由提出了抗辯,對於原告來説就需要提交其他的證據,證明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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